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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桃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3年6月10日正式成立。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、综合协调科、规费管理科、投诉督查科。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有20个,审批服务项目119个,窗口办公人员52名。 行政服务中心拥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行政审批权、统一收费权、效能监督权和政风评议权,代表政府协调、监督、管理有关部门的行政服务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负责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、核准、审核、备案等事项的组织、协调、管理和监督;负责集中统一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;负责提供政务信息咨询;负责受理企业和个人投诉,查处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违规事件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行政服务中心按照“一门受理、窗口运作、统一收费、承诺办结、乡镇代办”的方式进行运作。在服务方式上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、直接办理制、限时承诺制、联合办理制、申报办理制;大力实行政务公开,阳光操作,公开审批内容、公开办事程序、公开政策依据、公开申报要求、公开服务时限、公开收费标准。在服务对象上,既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,也服务中小企业;既服务外资企业,也服务内资企业,以后还要为市民服务。 仙桃市行政服务中心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高效、廉洁、诚信”的服务宗旨,为企业、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“便捷的场所、透明的环境、高效的机制”。自正式挂牌运行以来,市行政服务中心已为企业办理各种证照50000个,通过立项审批事项50件,召开各类协调会600多次,为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800多个,接待咨询60000多人次,为企业提供了极大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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