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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科学合理设置审批项目。从提高行政效率,满足群众、基层、纳税人的需求出发,科学合理地设置进“中心”办理的项目。
二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。加强对进“中心”项目的管理,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,压缩审批时间,完善审批项目作业指导书。
三、实行政务公开。公开审批内容、办事程序、政策依据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、收费标准。 四、实行统一收费。所有进入“中心”的收费项目和审批收费,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。严格实行票款分离,全部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,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。 五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。对符合条件、手续材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,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,超时默认。 六、坚持文明热情服务。接待热情,态度和蔼,语言文明,举止大方,坚决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现象,努力做到“笑脸相迎,问候相送”。 七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,做到件件有回音。 |